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9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350,100.00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汇入公司开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471368418的银行账户110,350,0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071367372的银行账户36,615,9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471368509的银行账户23,330,2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071367418的银行账户27,054,000.00元;共汇入人民币197,350,100.00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
18,000,000.00元、保荐机构保荐费用人民币2,000,000.00元,不含税费用合计人民币18,867,924.53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433,962.2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048,213.21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09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21】332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76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6,000,000.00元,已由承销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西安分行曲江支行账号为129907180410909的银行账户150,625,4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498736801的银行账户49,568,400.00元,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账号为72010078801600005471的银行账户73,825,067.92元,共汇入人民币274,018,867.92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981,132.08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034,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984,367.92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78号验资报告。
3、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0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352,74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999,974.60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软件园支行账号为103307746042的银行账户139,085,300.00元;开立在西安银行向阳支行账号为
382011580000047922 的银行账户114,000,000.00元;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账号为129907180410960的银行账户44,168,675.18元;共汇入人民币297,253,975.18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4,745,999.42元,不含税费用合计人民币4,477,357.94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686,324.4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4,836,292.23 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17年12月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
2、2022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
行于2022年3月1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3、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10月19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年末余额(元) | 备注 |
中国银行西安太白小区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02471368418 | 注销 | 用于生产线扩建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 | 102071367372 | 注销 | 用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
募集资金专户 | 102471368509 | 注销 | 用于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
募集资金专户 | 102071367418 | 注销 | 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 |
小计 |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年末余额(元) | 备注 |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曲江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29907180410909 | 134,355,324.45 | 用于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 |
中国银行西安软件园支行(注) | 募集资金专户 | 102498736801 | 44,405,334.50 | 用于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
开户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年末余额(元)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72010078801600005471 | 注销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小计 | 178,760,658.95 |
注:因银行内部管理结构调整,募集资金专户102498736801开户行由中国银行西安太白小区支行变更为中国银行西安软件园支行。用于“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102498736801中的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使用完毕,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办理注销手续。
3、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年末余额(元) | 备注 |
中国银行西安软件园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03307746042 | 139,088,878.56 | 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西安银行向阳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382011580000047922 | 104,401,447.36 | 用于高壁垒透皮给药系统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西安曲江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29907180410960 | 0.00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小计 | 243,490,325.92 |
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129907180410960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办理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4,372,842.7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22,250,984.87元(包括购买理财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5,754,954.30元)。
具体详见附表1、附表2和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发生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3年9月27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7,782,50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08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3年12月置换先期投入7,782,500.00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3年12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尚未完工。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拟尽快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质量检验监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956.84万元,包括场地装修费1,140.00万元和设备购置及维护费3,816.84万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该项目投入608.73万元,项目进展为处于前期筹备阶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该项目投入金额仍为608.73万元,项目进展披露为按照计划进行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由于该项目2022年度投入设备支出608.73万元已经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以及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林、董事会秘书吴杰于2024年1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4]1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4号)。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将认真总结、引以为戒、吸取经验,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和理解,提升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问题外,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4,048,213.2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59,317.1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3,676,801.8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988,820.4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2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生产线扩建项目 | 否 | 110,350,000.00 | 110,350,000.00 | 121,579,742.73 | 110.18 | 自项目动工之日起18个月 | 90,668,759.20 | 是 | 否 |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36,615,900.00 | 36,615,900.00 | 9,459,317.18 | 41,279,220.44 | 112.74 | 自项目动工之日起24个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是 | 23,330,200.00 | 6,341,379.51 | 6,341,379.51 | 100.00 | 自项目启动之日起36个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13,752,113.21 | 13,752,113.21 | 13,752,113.2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变更) | 是 | 16,988,820.49 | 20,724,345.97 | 121.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4,048,213.21 | 184,048,213.21 | 9,459,317.18 | 203,676,801.86 | 110.66 | |||||
合计 | 184,048,213.21 | 184,048,213.21 | 9,459,317.18 | 203,676,801.86 | 110.6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本期末,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入金额为18,404.82万元,公司已累计投入金额20,367.68万元,累计投入进度110.66%,相关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期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期未发生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未进行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已全部使用完毕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
注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本金,不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注2:“生产线扩建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变更)”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71,984,367.9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135,375.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614,626.7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50,625,400.00 | 150,625,400.00 | 20,000,630.00 | 20,380,080.00 | 13.53 | 自项目启动之日起30个月 | 暂未产生效益 | 否 | 否 |
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49,568,400.00 | 49,568,400.00 | 134,745.00 | 6,222,045.00 | 12.55 | 自项目启动之日起12个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1,790,567.92 | 71,790,567.92 | 72,012,501.79 | 100.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71,984,367.92 | 271,984,367.92 | 20,135,375.00 | 98,614,626.79 | 36.26 | |||||
合计 | 271,984,367.92 | 271,984,367.92 | 20,135,375.00 | 98,614,626.79 | 36.2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本期末,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入金额为27,198.44万元,公司已累计投入金额9,861.46万元,累计投入进度36.26%。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具体如下: (1)“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当时市场发展需求制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 |
作出。2022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原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完工。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建设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迟。为更好实施本项目,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公司决定延长本项目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已投入部分质量检验检测设备,基本可以满足公司现有生产经营需要。考虑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公司经营情况、项目进度等实际情况,公司始终秉持谨慎、节约、有效原则,投入进度有所放缓,且现有质检场地和设备可基本满足公司质量检验检测的需要,为充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拟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并变更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的专户余额为准。公司后续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再适时扩建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尚未进行变更。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已投入部分质量检验检测设备,基本可以满足公司现有生产经营需要。考虑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公司经营情况、项目进度等实际情况,公司始终秉持谨慎、节约、有效原则,投入进度有所放缓,且现有质检场地和设备可基本满足公司质量检验检测的需要,为充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拟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并变更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的专户余额为准。公司后续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再适时扩建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尚未进行变更。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未发生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未发生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未进行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质量检验监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956.84万元,包括场地装修费1,140.00万元和设备购置及维护费3,816.84万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该项目投入608.73万元,项目进展为处于前期筹备阶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该项目投入金额仍为608.73万元,项目进展披露为按照计划进行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由于该项目2022年度投入设备支出608.73万元已经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以及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晓林、董事会秘书吴杰于2024年1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4]1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4号)。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将认真总结、引以为戒、吸取经验,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和理解,提升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4,836,292.2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081,414.1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081,414.1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39,085,300.00 | 139,085,300.00 | 402,409.80 | 402,409.80 | 0.29 | 自项目启动之日起24个月 | 暂未产生效益 | 否 | 否 |
高壁垒透皮给药系统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114,000,000.00 | 114,000,000.00 | 9,832,500.00 | 9,832,500.00 | 8.63 | 自项目启动之日起84个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1,750,992.23 | 41,750,992.23 | 41,846,504.34 | 41,846,504.34 | 100.2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4,836,292.23 | 294,836,292.23 | 52,081,414.14 | 52,081,414.14 | 17.66 | |||||
合计 | 294,836,292.23 | 294,836,292.23 | 52,081,414.14 | 52,081,414.14 | 17.6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本期末,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入金额为29,483.63万元,公司已累计投入金额5,208.14万元,累计投入进度17.66%。“中药配方颗粒研发 |
及产业化项目”和“高壁垒透皮给药系统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正在建设或实施中,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未发生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未发生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止2023年9月27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7,782,50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08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3年12月置换先期投入7,782,500.00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23年12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
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