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雪榕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8月23日,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安永华明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和说明。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安永华明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包括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重要时间节点、审计结论等,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安永华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4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已审财务报表(2023年度)报出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并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审计机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审计机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