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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大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00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0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6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32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项新周

(2)联系电话:0519—82686000

(3)传真:0519—82330395

(4)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32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29”;投票简称为“天龙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审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及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00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0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注:1、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4、授权委托书中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对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附件三: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卡号持股数量
代理人姓名是否本人参加
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联系地址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6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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