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6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楚江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3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16年12月30日通过向8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9,889,036.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283.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49.9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633.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30日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004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55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缪云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于2019年6月10日向4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6,405,10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7,499,997.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814,459.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685,537.5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1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617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3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37.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562.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0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41Z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35,283.00 |
减: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 1,649.99 |
减: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 151,428.05 |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项目金额 | 676.91 |
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3,677.62 |
加: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 | 20,087.05 |
减:累计支付股权投资款 | 10,753.25 |
其中:本报告期支付股权投资款 | -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8,461.24 |
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6.77 |
募集资金余额 | - |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74,750.00 |
减: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 1,981.45 |
减: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 47,891.75 |
其中:本报告期直接投入项目金额 | - |
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609.29 |
减:累计支付交易现金对价 | 26,550.21 |
其中:本报告期支付交易现金对价 | -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673.41 |
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71 |
募集资金余额 | - |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83,000.00 |
减: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 1,371.57 |
减: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 136,088.57 |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项目金额 | 37,327.82 |
其中: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38,565.52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24,000.00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7,482.84 |
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326.39 |
募集资金余额 | 11,022.7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芜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 “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及海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1902014610901)金额为25,150.00万元;在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4050167880800000165)金额为25,310.00万元;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380987)金额为25,000.00万元;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0000037292710300000075)金额为25,500.00万元;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海通证券及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68090100100132713)金额为32,823.00万元。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募投项目“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楚江新材”和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 8 号”变更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8号”和“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内”。2018年3月14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4683001040019152)金额为8,000.00万元,在广发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03559400227)金额为18,000.00 万元。
2018年9月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海通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40503410300000155)。2018年11月经海通证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同意,终止了2017年1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存放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20000037292710300000075)的募集资金余额陆续划入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240503410300000155),并将原募集资金账户作销户处理(账号:20000037292710300000075)。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暨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以上市公司前期以借款方式投入“湖南顶立
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该募投项目提前终止,与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孳息全部归还至上市公司,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2月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已归还13,578.85万元至中信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8112301012000687147),2021年1月6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账号551902014610901);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账号34050167880800000165);兴业银行芜湖分行(账号498010100100380987);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账号368090100100132713);农业银行清远分行(账号44683001040019152);广发银行清远分行(账号9550880003559400227);中信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8112301012000687147)。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终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 户 银 行 | 银行帐号 | 存储余额 |
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 | 20000240503410300000155 | - |
合 计 | — | - |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9年6 月1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112301011200511296)金额为 73,423.00万元。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6 月27日,公司、公司子公司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鸟高新”)、东海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宜兴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宜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宜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银行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宜兴支行(账号:1103028829201082453)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金额为19,200.00万元;在农业银行宜兴支行(账号:10648301040017410)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金额为22,600.00万元;在中行宜兴支行(账号:
518373397742)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金额为2,900.00万元。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09.2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工商银行宜兴支行(账号:1103028829201082453)、农业银行宜兴支行(账号:
10648301040017410)、中行宜兴支行(账号:518373397742)、中信银行芜湖分行(账号:8112301011200511296)。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终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0年6月20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辖属二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33201040011792),金
额为162,268万元;在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潍坊银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02010001421026670),金额为20,000 万元。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7月2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0957),金额为15,000.00万;在华夏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150000000144382),金额为15,000.00万元。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7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清远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清远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18819200153975),金额为15,000.00万元;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40503466600000108),金额为33,000.00万元;在民生银行合肥分行辖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106373),
金额为8,000.00万元;在建行清远分行辖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高新区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清远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50176020900000713),金额为8,000.00万元;在广发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03559400777),金额为14,000.00万元;在农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4683001040023865),金额为5,000.00万元。以上账户资金均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农行出口加工区支行(账号12633201040011792)进行划拨。截至2020年 12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农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账号 12633201040011792)划拨资金情况如下:
银 行 | 银行帐号 | 划拨金额 |
华夏银行芜湖分行 | 19150000000144382 | 15,000.00 |
建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 34050167880800000957 | 15,000.00 |
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 1307018819200153975 | 15,000.00 |
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 | 20000240503466600000108 | 33,000.00 |
建行清远科技支行 | 44050176020900000713 | 8,000.00 |
广发银行清远分行 | 9550880003559400777 | 14,000.00 |
农行清远分行 | 44683001040023865 | 5,000.00 |
民生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 632106373 | 8,000.00 |
合 计 | — | 113,000.00 |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和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变更为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8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18819200157060),金
额为15,000.00万元;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10135870766600000015),金额为33,000.00万元。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对自身组织架构及业务条线进行重新部署,因此在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江高精铜带”)、将“年产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高精铜带”),本次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仍在原实施地点建设,且募投项目相关的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3)。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清远高精铜带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城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潍坊银行营业部
(账号802010001421026670)、华夏银行芜湖分行(账号19150000000144382)、建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账号34050167880800000957)、清远楚江农行清远分行(账号44683001040023865)、清远楚江建行清远分行(账号44050176020900000713)、清远楚江广发银行清远分行(账号9550880003559400777)、工行芜湖开发区支行(账号1307018819200157060)、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账号20010135870766600000015)。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已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 户 银 行 | 银行帐号 | 存储余额 |
农行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 | 12633201040011792 | 66.38 |
农业银行芜湖赭山支行 | 12633201040013855 | 2.71 |
华夏银行芜湖分行 | 19150000000212694 | 1,570.61 |
建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4050167880800001599 | 359.05 |
建设银行清远市分行 | 44050176020900001340 | 3,585.31 |
广发银行清远分行 | 9550880230467100313 | 3,199.58 |
农业银行清远城南支行 | 44683001040028716 | 55.42 |
民生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 632106373 | 2,183.63 |
合 计 | — | 11,022.70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350,120.3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及附表3。
(二)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3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
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使用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合作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存续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3/11/30至2024/3/1 | 1.75%或2.52%或2.62%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2023/12/8至2024/3/8 | 1.5%或2.6%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3/12/16至2024/3/15 | 1.05%或2.6% |
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3/11/9至2024/2/7 | 1.3%或2.65%或2.70% |
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3/12/8至2024/3/7 | 1.1%或2.82%或2.9% |
合 计 | 24,0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24,000.00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之前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四次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12个月。2017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1,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1,600.00万元已于2018年1月18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继续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000.00万元已于2019年1月11日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2.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亿元,截至2020年1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鸟高新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下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度,天鸟高新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0.741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月9日,天鸟高新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0.741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0年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2.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亿元,截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9亿元,截至2021年1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49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
4.7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8亿元,截至2022年1月6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分步投入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30,000.00万元,具体如下:a、2023年2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3,500.00万元;b、2023年3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万元;c、2023年11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d、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6月、7月、8月、11月,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8,000.00 万元。截至 2024年1月5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7年1月1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 | 76,960.00 | 2,229.74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改造项目 | ||
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 32,823.00 | 156.87 |
年产 1 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25,500.00 | - |
合计 | 135,283.00 | 2,386.61 |
2017年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86.61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 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19年7月1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飞机碳刹车预制体扩建项目 | 19,200.00 | 143.35 |
碳纤维热场预制体产业化项目 | 22,600.00 | 1,053.55 |
碳纤维织物工程技术中心项目 | 2,900.00 | 88.33 |
合计 | 44,700.00 | 1,285.22 |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鸟高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合计1,285.22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募投项目“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楚江新材”和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由“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8号”变更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8号”及“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内”。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1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26,655.02 万元(含截止公告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用于“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变更的议案》。2018年9月17日,此事项经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使用“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0,753.25 万元用于收购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高导)57.78%的股权,不足的部分由公司自行解决。2019 年5月15日,此事项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投资概算及建设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将该项目的一期工程直接调整为“年产12万吨铜导体材料项目”,投资总额下降,以期尽快投产,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9月12日,此事项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暨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以上市公司前期以借款方式投入“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该募投项目提前终止,与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孳息全部归还至上市公司,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报告期无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和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募集资金新设子公司,负责专门承建、营运“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即:将“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新设立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及实施内容不变,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募投项目早日投产见效。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对自身组织架构及业务条线进行重新部署,因此在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产 5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拟将“年产 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本次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仍在原实施地点建设,且募投项目相关的实
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3年度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3年度关于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2023年度关于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4:2023年度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2023年度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3,633.0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6.9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9,589.7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0,332.6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5.15%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 否 | 76,960.00 | 75,310.01 | - | 78,365.12 | 104.06 | 2020年3月 | 4,429.75 | 否 | 否 | |
2.年产1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是 | 25,500.00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3.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 | 是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 是 | 32,823.00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5.年产12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 | 否 | - | 15,901.77 | 676.91 | 16,793.80 | 105.61 | 2021年12月 | 664.26 | 否 | 否 | |
6.收购鑫海高导57.78%股权项目 | 否 | - | 10,753.25 | 10,753.2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7.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 | 33,677.62 | 33,677.62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35,283.00 | 135,642.65 | 676.91 | 139,589.79 | 102.91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35,283.00 | 135,642.65 | 676.91 | 139,589.79 | 102.9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及年产12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受行业竞争格局、下游消费需求等因素影响,产品盈利空间压缩,故报告期内项目效益与预计效益存在一定差异。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年产1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1、行业格局变化:中国石墨负极材料呈高集中寡占型竞争格局,主流的负极材料企业均和电芯龙头企业绑定,2017 年前五出货量高达 75%;行业第一梯队企业随着资产证券化加速,行业产能扩长迅速,新增产能集中在电价更低的内蒙古等省份兴建一体化基地,目前整体产能利用率约 40%,国内在建项目扩产迅速,2019 年后供大于求,产能过剩。2、技术路线变化:由于国家补贴政策变化,技术路线急需向高续航及高能量密度电池方向转变;新一代高容量的锂电负极材料是最具潜力的硅基负极材料,技术路线随之变革,产业化正在推进,目前行业巨头已提前进行了布局,技术壁垒高;行业发展出现新趋势:行业未来将受氢燃料电池等挤压明显,未来成长持续性有限。3、竞争环境变化:负极材料存在产业链短,容易受上下游双向挤压,产业替代风险大,上游因供给侧改革,炼钢质量要求提高,电弧炉生产用料石墨电极需求猛增,导致石墨原料价格上涨;下游由于补贴退坡政策驱动下,受下游动力电池降成本的挤压。 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通过近几年的战略并购重组,公司在军工新材料领域的战略布局已然形成,天鸟高新在碳碳复合材料为主导军工新材料领域的基础和优势比顶立科技更加明显,顶立科技战略定位为特种设备和特种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已不具备实施“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比较优势,因此公司决定提前终止该募投项目。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募投项目“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楚江新材”和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 8 号”变更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8号”和“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内”。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变更的议案》,募投项目“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原规划实施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暮云经济开发区顶立科技园”,拟变更实施地点为“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蓝田北路与凉塘东路交界处东北角”。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变更的议案》,募投项目“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原规划实施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暮云经济开发区顶立科技园,实施方式为在现有厂区建设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具体内容包括:1、实施地点变更为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蓝田北路与凉塘东路交界处东北角;2、将该实施方式由现有厂区建设募投项目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募投项目;3、由于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投资规模由36,900.00万元增加至52,017.00万元,增加投入的资金来源由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和公司自有资金构成。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暨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以上市公司前期以借款方式投入“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该募投项目提前终止,与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孳息全部归还至上市公司,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使用“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0,753.25万元用于收购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高导)57.78%的股权,不足的部分由公司自行解决。2019年5月15日,此事项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投资概算及建设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将该项目的一期工程直接调整为“年产12万吨铜导体材料项目”,投资总额下降,以期尽快投产,增加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9月12日,此事项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先期已通过自筹资金投入2,229.74万元,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先期已通过自筹资金投入156.87万元,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对先期投入进行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年产1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由25,500.00万变更为26,655.02万元,差异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提前终止,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孳息全部归还至上市公司,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2:
2023年度关于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2,768.5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09.2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441.9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飞机碳刹车预制体扩 能建设项目 | 否 | 19,200.00 | 19,200.00 | - | 18,675.85 | 97.27 | 2021年6月 | 2,283.06 | 否 | 否 | ||
2.碳纤维热场预制体产 业化项目 | 否 | 22,600.00 | 22,600.00 | - | 23,906.95 | 105.78 | 2021年6月 | 452.18 | 否 | 否 | ||
3.江苏省碳纤维织物工 程技术中心项目 | 否 | 2,900.00 | 2,900.00 | - | 3,699.66 | 127.57 | 2021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购买天鸟高新 90%股权支付现金对价 | 否 | 26,550.00 | 26,550.00 | - | 26,550.2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 | 1,609.29 | 1,609.29 | 1,609.2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1,250.00 | 72,859.29 | 1,609.29 | 74,441.96 | 102.17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71,250.00 | 72,859.29 | 1,609.29 | 74,441.96 | 102.17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飞机碳刹车预制体扩能建设项目及碳纤维热场预制体产业化项目:受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环境影响,部分产品特别是热场产品销售价格下行,产品毛利有所下降,报告期内项目效益与预计效益存在一定差异。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鸟高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合计1,285.2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609.2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结余的主要原因为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用较预算节约。相关结余资金,根据公司2023年4月26日《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的内容,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0.00万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3:
2023年度关于2019 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1,562.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327.8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088.5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5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 | 否 | 60,000.00 | 60,000.00 | 16,024.64 | 30,826.08 | 51.38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年产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 | 否 | 27,000.00 | 27,000.00 | 8,023.15 | 12,714.58 | 47.09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 | 否 | 48,000.00 | 48,000.00 | 9,449.65 | 49,624.25 | 103.38 | 2022年12月 | 921.73 | 否 | 否 |
项目(一期) | ||||||||||
4.年产2万吨高精密铜合金线材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3,830.38 | 4,358.13 | 54.48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0 | 38,562.40 | 38,565.52 | 10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3,000.00 | 181,562.40 | 37,327.82 | 136,088.56 | 74.95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83,000.00 | 181,562.40 | 37,327.82 | 136,088.56 | 74.95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5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和“年产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确定的,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项目招投标、现场施工、物料供应以及建设物资运输等受到了不同程度影响,导致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募投项目整体推进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其中: (1)“年产5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 项目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为优化项目厂房设计的空间布局,项目用地需要在现有厂区土地上向周边扩张,因征地拆迁等因素影响,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延迟。同时,公司在关键设备选型进行了部分调整,部分设备由国产变更为进口,交货周期延长,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延迟。 (2)“年产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项目属改扩建性质,实施难度较大,需要在不影响现有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进行腾挪施工。同时,受近年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在项目推进节奏上进行了合理调控,项目分步实施、分步投产,以保障项目建设与现有生产经营有效衔接,因此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有一定延期。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2、募投项目“年产 2 万吨高精密铜合金线材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确定的,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社会经济、宏观环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项目招投标、现场施工、物料供应以及建设物资运输等受到了不同程度影响,导致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募投项目整体推进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同时,受近年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在项目推进节奏上进行了合理调控,项目分步实施、分步投产,以保障项目建设与现有生产经营有 |
效衔接,因此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有一定延期。受上述事项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 万吨高精密铜合金线材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及预期。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项目投产初期,产品及市场均处于磨合期,故报告期内项目效益与预计效益暂时存在一定差异。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和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募集资金新设子公司,负责专门承建、营运“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即:将“年产30万吨绿色智能制造高精高导铜基材料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新设立的子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及实施内容不变,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募投项目早日投产见效。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对自身组织架构及业务条线进行重新部署,因此在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产 5万吨高精铜合金带箔材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拟将“年产 6万吨高精密度铜合金压延带改扩建项目(二、三期)”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本次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仍在原实施地点建设,且募投项目相关的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30,000.00万元,具体如下:a、2023年2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3,500.00万元;b、2023年3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万元;c、2023年11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d、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6月、7月、8月、11月,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8,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月5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余额为24,0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万元;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4,000.00万元;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11,022.70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4: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 | 年产1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 - | - | - | - |
年产12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 | 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 | 15,901.77 | 676.91 | 16,793.80 | 105.61 | 2021年12月 | 664.26 | 否 | 否 |
收购鑫海高导 57.78%股权项目 | 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 | 10,753.25 | - | 10,753.2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 33,677.62 | - | 33,677.62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60,332.64 | 676.91 | 61,224.67 | 101.48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1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意见,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高性能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15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 变更的主要原因:(1)实施的外部环境变化:1)行业格局变化:中国石墨负极材料呈高集中寡占型竞争格局,主流的负极材料企业均和电芯龙头 |
装备领域积累的核心优势,重点面向特种热工装备和特种新材料的研发、制造和产业化,做新材料产业链和特种热工装备领域的守链人;天鸟高新依托在碳纤维和碳碳复合材料领域积累的技术和人才优势,重点面向异型预制件、飞机碳刹车预制件、高性能碳/碳复合材料新型预制件以及相关预制件的产业链延伸,满足国防军工需要。综上所述,通过近几年的战略并购重组,公司在军工新材料领域的战略布局已然形成,天鸟高新在碳碳复合材料为主导军工新材料领域的基础和优势比顶立科技更加明显,顶立科技战略定位为特种设备和特种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已不具备实施“智能热工装备及特种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的比较优势,因此公司决定提前终止该募投项目。 上述相关信息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详细披露。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12万吨高端铜导体材料项目:铜材加工制造受行业竞争格局、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下游消费需求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盈利空间压缩,故报告期内项目效益与预计效益存在一定差异。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