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汤优钢、黄启忠、柳瑞清、胡刘芬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总裁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黄启忠先生、柳瑞清先生、胡刘芬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专项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审计报告和专项意见详见202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最终确定审计费用。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姜纯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2024年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2024年度拟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东莞银行、永丰银行、杭州银行、苏州银行、恒丰银行、大丰银行、澳门国际银行、渤海银行、渣打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信托银行、徽商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苏银村镇银行、无为农商银行、无为徽银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含以上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21.75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姜纯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
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提升其经营效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被担保对象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其生产经营决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故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720,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得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融资环境、股东需求和意愿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