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7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新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得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