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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恩股份: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玉显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贺春海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文婷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审查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信永中和能够按照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独立董事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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