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4-034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通裕重工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事务所”)从事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完成了审计委员会换届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西卜先生、芦海滨先生,非独立董事马小川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赵西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财务知识,通过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如下:
委员会名称 | 成员 情况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决议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赵西卜、唐 炯、李春梅 | 2023年01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2023年内部审计计划、2022年1-11月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情况、2022年度审计工作主要时间节点及审计要点。 | 议案全部通过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赵西卜、唐 炯、李春梅 | 2023年03月06日 | 聘任审计部副经理 | 议案全部通过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赵西卜、唐 炯、李春梅 | 2023年04月18日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汇报2022年度审计情况 | 议案全部通过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赵西卜、唐 炯、李春梅 | 2023年04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议案全部通过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赵西卜、唐 炯、李春梅 | 2023年08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上半年内部审计报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 | 议案全部通过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赵西卜、马小川、芦海滨 | 2023年10月16日 | 审议聘任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事项 | 议案全部通过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赵西卜、马小川、芦海滨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议案全部通过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赵西卜、马小川、芦海滨 | 2023年11月9日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 | 议案全部通过 |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聘任了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根据2023年5月份三部委下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实施了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经过认真调查和评估,聘请了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声誉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整个审计过程进行了持续性监督。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2023年度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积极履职尽责,客观公允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指导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继续推动提升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听取审计部相关工作汇报,仔细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报告,同时督促审计部按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具体开展情况与公司内控管理体系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经听取审计部审计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
(五)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一套规范化的内部控制体系。我们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作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了监督与指导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在审计工作中,委员们保持高度警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确保了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有效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等职能,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健、持续发展。
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如期完成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工作总体计划安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了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加强与公司的沟通合
作,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如期形成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帮助公司改进了管理、提升了治理水平,助力了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