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4-054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2〕31 号、财会〔2023〕21 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主要内容为: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主要内容为: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1.根据《准则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至首次执行日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根据《准则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准则解释16号》中关于新旧衔接的相关要求,采用追溯法调整2023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列示如下: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重述前) | 2022年12月31日(重述后)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69,315.65 | 1,776,377.04 | 7,061.39 |
未分配利润 | -3,118,375,161.02 | -3,118,368,099.63 | 7,061.39 |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度(重述前) | 2022年度(重述后) | 调整数 |
所得税费用 | 58,032.23 | 50,970.81 | -7,061.39 |
净利润 | -167,031,162.18 | -167,024,100.79 | 7,061.39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 2024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