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66,897,085.6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2,353,204.94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2,633,245.6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7,971,921.66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盈利,为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盈利,为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
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