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4-011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豪尔赛 | 股票代码 | 002963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闻国平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诺德中心1号楼5层 | ||
传真 | 010-88578858 | ||
电话 | 010-88578857-9966 | ||
电子信箱 | haoersai@hes0501.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以照明工程为主,并积极探索新的发展领域。一是将传统照明与智慧技术相结合,形成“智慧光艺”业务板块;二是积极响应国家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需要,从原有的夜间照明文旅业务出发,拓展文旅业务边界,打造“智慧文旅”业务板块;三是抓住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的发展机遇,积极拓展相关业务领域,创建“智慧城域”业务板块。公司在三大智慧业务板块的基础上,利用数字技术,搭建“HAO数字孪生融合网络平台”。此外,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北京豪能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重卡换电业务,推动公司业务的绿色化、数字化发展。至此,
公司以“智慧+”总体战略布局为引领,形成了“三智一网”和豪能汇新能源“双轮驱动”的全新战略发展方向。在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巩固在标志性/超高层建筑、文旅表演/艺术景观、城市空间照明等领域的领先优势,聚焦发展智慧光艺、智慧文旅、智慧城域三大业务板块,并加大对豪能汇新能源的各项投入,加速推动公司向“智慧+”和绿色化转型升级。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行业领先的照明工程施工和设计能力,已取得我国照明工程行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两项最高等级资质。公司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细作,不断在技术创新、质量与品牌、管理团队与专业人才、售后服务等要素上推陈出新,彰显领先的发展优势。公司打造了诸多大规模、标杆类、精品类项目,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荣膺“ISA全球半导体照明示范工程100佳”“ISA全球半导体照明创新100佳”“爱迪生全球照明设计奖亚太地区卓越奖(最高奖项)”“爱迪生全球照明设计奖优胜奖”等国际奖项;连续11年蝉联中国照明协会颁发的“中照照明奖——照明工程设计奖一等奖”;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阿拉丁神灯奖——十大工程奖”“中国绿色照明工程优秀奖”“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照明建设杰出贡献奖”“北京照明奖——一等奖”“文旅行业龙雀奖——最佳夜游制作项目”“文旅行业龙雀奖——最佳夜游演艺制作项目”等众多奖项。公司已发展成为行业领先企业,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业务包括设计、施工、销售、采购、运维,主要服务对象包括政府部门、大型央企、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客户。公司通常采用招投标、商务谈判、邀标等方式获取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538,114,938.20 | 407,019,557.85 | 407,019,557.85 | 32.21% | 787,943,077.98 | 787,943,077.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807,286.38 | -156,040,951.43 | -155,622,551.21 | 111.44% | 13,289,851.16 | 13,252,487.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6,200,756.88 | -169,458,762.57 | -169,040,362.35 | 72.67% | -9,473,732.11 | -9,511,095.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9,104,868.21 | -164,892,900.06 | -164,892,900.06 | 184.36% | 66,414,791.68 | 66,414,791.6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1.04 | -1.04 | 111.54% | 0.09 | 0.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2 | -1.04 | -1.04 | 111.54% | 0.09 | 0.09 |
股)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7% | -9.83% | -9.80% | 10.97% | 0.80% | 0.01%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 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2,050,428,658.97 | 2,116,253,934.45 | 2,123,570,061.66 | -3.44% | 2,310,801,380.36 | 2,319,327,408.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27,481,834.89 | 1,509,293,511.57 | 1,507,674,548.51 | 1.31% | 1,665,334,463.00 | 1,665,297,099.72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项目 | 2022年1月1日 原列报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2年1月1日 调整后列报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348,648.22 | 8,526,027.95 | 43,874,676.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563,391.23 | 8,563,391.23 | |
盈余公积 | 52,472,366.88 | -3,736.33 | 52,468,630.55 |
未分配利润 | 435,595,980.94 | -33,626.95 | 435,562,353.99 |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7,497,390.48 | 7,316,127.21 | 74,813,517.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935,090.27 | 6,935,090.27 | |
盈余公积 | 52,472,366.88 | -3,736.33 | 52,468,630.55 |
未分配利润 | 279,555,029.51 | 384,773.27 | 279,939,802.78 |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损益表项目 | 2022年1-12月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所得税费用 | -32,907,405.44 | -418,400.22 | -33,325,805.66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83,938,992.32 | 50,427,055.81 | 196,137,982.28 | 107,610,907.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99,411.20 | 9,843,803.16 | 875,048.03 | 5,289,023.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80,007.28 | -65,243,030.96 | 6,800,775.56 | 11,561,491.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52,958.81 | -39,211,508.39 | -79,152,593.01 | 254,416,010.8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51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18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清梅 | 境内自然人 | 23.36% | 35,128,385 | 0 | 不适用 | 0 | ||
戴宝林 | 境内自然人 | 23.36% | 35,128,385 | 26,346,289 | 不适用 | 0 | ||
上海高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71% | 8,591,772 | 0 | 不适用 | 0 | ||
高荣荣 | 境内自然人 | 1.72% | 2,591,300 | 0 | 不适用 | 0 | ||
戴聪棋 | 境内自然人 | 0.90% | 1,359,458 | 1,019,593 | 不适用 | 0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87% | 1,311,000 | 0 | 不适用 | 0 | ||
李斯和 | 境内自然人 | 0.83% | 1,253,000 | 0 | 不适用 | 0 | ||
杭州龙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7% | 1,157,400 | 0 | 不适用 | 0 | ||
胡银桃 | 境内自然人 | 0.76% | 1,139,900 | 0 | 不适用 | 0 |
李志谦 | 境内自然人 | 0.65% | 983,5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戴宝林先生与刘清梅女士为夫妻关系,戴聪棋先生为戴宝林与刘清梅之子,上述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高好投资、龙玺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戴宝林先生分别为高好投资、龙玺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清梅女士分别为高好投资、龙玺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稳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未知 | 未知 |
胡银桃 | 新增 | 0 | 0.00% | 1,139,900 | 0.76%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六节“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