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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4-022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涛峰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权益,为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并不断修订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津贴。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外部监事领取监事津贴10万元/年(税前)。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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