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规范运作》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3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 ||
首席合伙人 | 胡柏和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72人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377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130人 | ||
2023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46,490.00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8,551.30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1,416.62万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32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3232.5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2户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2023年12月31日),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5,113.3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可披露区间数),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建波,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秦银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晓清,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质量控制复核。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17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预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会计师召开现场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重点关注问题并给出建议,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
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会计师召开线上沟通会议,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公司生产经营整体情况,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
(三)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经审计财务报表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听取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经审议,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