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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童靖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童靖本人童靖,作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独立董事童靖,男,汉族,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民革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博士学历,具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资格。曾任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河南经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金冠股份(300510)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本人于2021年12月3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还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2023年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忠实、勤勉的义务。认真

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童靖99001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时间、事项、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接受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子公司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接受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子公司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3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接受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接受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日期

日期会议届次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5、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三)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要求,审议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续聘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听取2022年度内审工作总结暨2023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并通过仔细阅读资料,管理层沟通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保持密切沟通,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本人将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听取了会计师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安排的汇报,并提请会计师关注重大事项,同时向年审会计师强调了审计工作必须保证客观、公正;年报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了解审计重点关注的事项,对业绩承诺诉讼等重点事项进行了提问、给出建议,并审阅财务报表,在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上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审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会前认真审阅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资料,核实相关情况,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并强化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议案,提出建议,参会期间与公司管理层、证券部、财务部等进行交流,对公司治理、经营情况及困难等进行深入了解,及时获悉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并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提出建议;平时通过现场沟通或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专程赴洛阳总部调研考察,与董事长、董秘、财务相关人员座谈,及时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信息并提出有效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八)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与本人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包括不限于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资料及时、详细,对独立董事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使本人能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2022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一致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促使其勤勉尽责,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制度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童靖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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