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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予以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内容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

—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财务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合并报表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2022年度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金额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42,714,095.3045,045,367.822,331,272.52
递延所得税负债--2,700,362.892,700,362.89
未分配利润-654,706,562.77-655,075,653.14-369,090.37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6,267,687.98-6,581,751.14-314,063.16
净利润45,975,583.3846,289,646.54314,063.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226,497.7448,540,560.90314,063.16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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