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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夏劲松)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夏劲松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审议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夏劲松,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5月19日至今,任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1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10日至今,任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22年9月21日至今,任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情况

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及4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及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了4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参加战略委员会次数参加审计委员会次数参加提名委员会次数参加薪酬委员会次数
夏劲松55//3/41/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本人认真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行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2023年度,本人一共列席了3次股东大会。

三、2023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独立意见类型
2023年3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
《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同意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同意
2023年6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同意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同意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云信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独董,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五、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沟通内审计划及内控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审阅相关底稿资料。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内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七、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持监督作用,主持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审阅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提交给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并积极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了解行业专业人才趋势,收集相关专业人才信息,为公司做好人才储备。2023年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3年3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用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用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最近三年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和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年8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10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12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内审部年度工作汇报同意
2023年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加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类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同时积极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证券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九、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十、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总经办、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一、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夏劲松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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