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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度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2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8.6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5.4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21.15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续聘其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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