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4-044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固定资产、长摊待摊费用、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类型 | 项目 | 2023年度减值金额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175,236.35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0,012.93 | |
资产减值损失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007,299.39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5,819,051.84 | |
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 | 14,565,155.00 | |
商誉减值损失 | 商誉减值准备 | 21,542,270.39 |
合计 | 54,034,401.26 |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确认损失准备的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和业务类型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除前述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外,公司单项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
)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商誉等确认减值损失的方法
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公司确定的经营分部。
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本公司重要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由于部分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对该部分子公司的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
处于停产状态沼气发电项目 | 48,815,104.36 | 34,336,719.00 | 14,478,385.36 | 集团内公司历史处置同类或相似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 |
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及投运、垃圾场堆体整形工程等原因导致部分子公司沼气产气量不及预期,发电量下降,公司评估上述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对该部分子公司的长期资产作为资产组单独进行了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
青岛沼气发电项目 | 22,984,471.36 | 22,406,586.83 | 577,884.53 | 1.00 | 未来售电量、增长率、售电价格、营业成本、折现率 |
揭阳百畅沼气发电项目 | 20,815,821.35 | 41,283,444.40 | - | 5.00 | 未来售电量、增长率、售电价格、营业成本、折现率 | ||||||||
苏州百畅沼气发电项目 | 19,982,040.57 | 27,062,912.57 | - | 5.00 | 未来售电量、增长率、售电价格、营业成本、折现率 | ||||||||
南阳百川沼气发电项目 | 9,225,743.03 | 13,394,106.69 | - | 5.00 | 未来售电量、增长率、售电价格、营业成本、折现率 | ||||||||
濉溪百川沼气发电项目 | 9,127,604.36 | 10,465,478.17 | - | 5.00 | 未来售电量、增长率、售电价格、营业成本、折现率 | ||||||||
上蔡百川沼气发电项目 | 8,421,007.47 | 10,467,111.01 | - | 5.00 | 未来售电量、增长率、售电价格、营业成本、折现率 | ||||||||
上饶百川沼气发电项目 | 6,907,917.17 | 6,741,406.26 | 166,510.91 | 4.00 | 未来售电量、增长率、售电价格、营业成本、折现率 | ||||||||
合计 | 97,464,605.31 | 131,821,045.93 | 744,395.44 |
(4)商誉的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处置 | |||||||||
宿州市优能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79,763.58 | - | - | 379,763.58 | ||||||
深圳市信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7,872,134.37 | - | - | 27,872,134.37 | ||||||
沈阳新新明天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28,417,631.46 | - | - | 28,417,631.46 | ||||||
西安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 | 4,853,565.54 | - | - | 4,853,565.54 | ||||||
北京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75,132.52 | - | - | 4,075,132.52 | ||||||
合计 | 65,598,227.47 | - | - | 65,598,227.47 |
商誉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宿州市优能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79,763.58 | - | - | 379,763.58 | ||||||
深圳市信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70,343.15 | 13,698,191.07 | - | 16,768,534.22 | ||||||
沈阳新新明天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7,023,492.29 | 7,844,079.32 | - | 14,867,571.61 | ||||||
合计 | 10,473,599.02 | 21,542,270.39 | - | 32,015,869.41 |
本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收购宿州市优能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形成商誉人民币379,763.58元(已于2018年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本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收购深圳市信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商誉人民币27,872,134.37元;本公司于2015年10月31日收购沈阳新新明天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形成商誉人民币28,417,631.46元。本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收购威立雅资源利用(西安)有限公司(收购后更名为:“西安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威立雅资源利用(北京)
有限公司(收购后更名为:“北京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形成商誉人民币4,853,565.54元、4,075,132.52元。由于上述子公司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均独立于本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且本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均单独进行生产活动管理,因此,在合并报表层面将上述子公司长期资产作为单独资产组,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分配至相对应的子公司资产组以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以管理层对四家公司的垃圾填埋场生产周期内的财务预算为基础来确定。四家公司现金流量预测适用的税前折现率于2023年为11.33%-14.96%(2022年:14.30%-18.71%)。资产组于2023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测算采用了关键假设。以下详述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预测期的年限— 根据管理层批准的2年期的财务预测用来预测北京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组。本集团认为,考虑到垃圾封场的因素,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现场调查情况,所以采用2年期财务预测为基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是合理的。根据管理层批准的3.5年期的财务预测用来预测沈阳新新明天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沈阳新新”)资产组。本公司认为,沈阳新新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合作期限截至2024年结束,同时约定到期后前3个月双方同意延期可延期3年,所以采用3.5年期财务预测为基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是合理的。根据管理层批准的3年期的财务预测用来预测西安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西安百川”)资产组。本公司认为,西安百川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合作期限截至2026年结束,所以采用3年期财务预测为基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是合理的。
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测用来预测深圳市信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本公司认为,预测期应以垃圾场预计未来利用年限为基础,所以对下属各子公司
分别采用3年期、4年期、5.42年期和8年期财务预测为基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是合理的。预算毛利率 —管理层根据过往业绩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确定预算毛利率。折现率 — 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增长率 — 管理层根据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寿命确定增长率。分配至上述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本公司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一致。
本公司管理层对上述四家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在2023年12月31日的在用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1,542,270.3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4,034,401.26元计入公司2023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3年度营业利润人民币54,034,401.26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