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 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3年任期内,忠实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江霞,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职于山东省财政学校;2001年11月至今任职于山东科技大学,从事会计学教学。曾任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威玛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安众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4 | 4 | 0 | 0 | 3 | 3 |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未提出异议,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形。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审计委员会工作,主要对年审会计师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工作进行考察,完成了年审会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审议了报告期内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在年度审计期间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控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定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的工作重点,以内控合规性、有效性、风险控制为基础,应用内控专项审计、风险评估、实地调研等方式实施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实践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查阅公司会议记录等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
3、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着重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情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1、2023年4月26日,列席了在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中,参与《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审议过程。
2、2023年5月18日,在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中,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29日,在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中,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4、2023年10月20日,在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对变更公司证券简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其他事项说明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今后工作中,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江霞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