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年4月24日,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5,510.02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735.03万元,2023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245.05万元。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42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40.8万元。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根据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 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