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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信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3年6月19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致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美信科技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致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致同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2月26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进度情况的议案》,对2023年度审计进度情况进行了沟通确认。

(三)2024年3月20日,公司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现场项目经理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与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进行了沟通,有效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2024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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