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核查意见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未满足以及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3,157,244股,回购价格为1.349元/股。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