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熹徽,1982年1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MBA中心主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会 议次数 | 实际出席会 议次数 | 现场出席会 议次数 | 通讯表决出席会议次数 |
王熹徽 | 4 | 4 | 4 | 0 |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5月-2023年12月)、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5月-2023年12月)。报告期内,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战略进行充分了解和分析,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审核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对聘任的公司高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年5月12日 |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8月24日 |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8月30日 |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会议 |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10月26日 |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审查其工作的范围、进度和结果,以确保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行,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其独立性、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及初步审计意见等内容进行沟通,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尤其是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完整。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等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异常情形和重大缺陷。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决议的方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产生,本人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工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王熹徽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