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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8人。

四川华信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386.4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386.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5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3家上市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129.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

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无。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四川华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四川华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二)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4年1月10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四川华信进行了审前沟通,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对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与安排。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未审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审阅意见。

(四)2024年4月1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四川华信进行了审后沟通,对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事项以及审计结果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初审后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审阅意见。审计委员会分别于2024年3月11日和2024年4月10日向四川华信发出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督促函,督促其严格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审计工作,把握好审计进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五)2024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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