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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瓷电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石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会议、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石瑛,女,1963年12月出生。1984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金属材料与热处理专业,2000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8月开始参加工作,先后在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合金加工工艺研究室担任高级工程师,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科研处担任高级工程师、副处长,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现任集成电路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秘书长、北京多维电子材料技术开发与促进中心任主任、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强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盛芯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盛芯通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天德合享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3月20日起担任中瓷电子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2023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 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石瑛101900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2月14日,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召集、主持和参加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3月29日,主持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两项议案。

3、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2月14日,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2月22日,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资产重组事宜相关的5项议案;2023年3月29日,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两项议案;2023年6月26日,参加了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一项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3年度内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三)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情况,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客观、公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审核作用。

2、对公司的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业务发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治理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等机会,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通,掌握了最新的监管精神与动态以及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信息,对有效监督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4、提升自身学习。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不断提高自身认知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2023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并充分发挥自身专业领域优势,同时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通过电话和邮件、视频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职责,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跟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经审查,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并结合公司效益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人员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四)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完成,分子公司设立

2023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等相关事宜,经审查,交易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实施完毕,博威公司、国联万众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分子公司设立。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分别于2023年9月12日、2023年 11 月 23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2023年10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12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股本由209,066,666增加至 322,180,614 股。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顺利完成。

(五)提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因此,本人同意提名姜君蕾女士担任公司董事。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并提高履职能力。2024年度我将继续勤勉履职,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等会议的各项议案,推动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报告人:石 瑛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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