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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枪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双枪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双枪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邱龙凡、王超审阅了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230Z2057),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因素。

三、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

双枪科技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机构对双枪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提请公司关注《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财会〔2022〕8号)等有关规定,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遵守资本市场规范,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邱龙凡 王超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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