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03 公司简称:ST曙光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01976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4]0011000068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曙光 | 600303 | 曙光股份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臧志斌 | 于洪亮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 |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鸭绿江大街889号 |
电话 | 0415-4146825 | 0415-4146825 |
电子信箱 | dongban@sgautomotive.com | dongban@sgautomotive.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2023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实现两位数增长。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2023年乘用车的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03.7万辆和40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2.1%。2023年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高于上年同期5.9个百分点。
1、主要业务范围:公司行业属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主营业务分为车桥等汽车零配件业务、商用车业务和乘用车业务三大板块。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整车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动力总成、车身、底盘、内外饰、电器件等,其中动力总成是整车中最重要的零部件,包括动力电池、电控、电机、发动机、变速箱、传动系统等;车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齿轮、锻件、铸件、钢材、制动类零件等。集团采购委员会是
公司采购的决策机构,负责供应商准入、采购产品定价审核等审议决策工作,执行全公司的大宗物资采购,并制定和完成全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各事业部设立采购委员会分会,在集团采购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事业部相关采购的部分审核决策工作。公司内实行资源共享,不断完善和搭建同类产品的平台化,不断实现规模化采购目标。
(2)生产模式。公司主营业务采取事业部的管理模式,乘用车、商用车、特种车及车桥等业务独立运行。乘用车事业部在丹东金泉基地生产,商用车事业部在丹东黄海新能源基地生产,特种车业务在黄海特种专用车工厂生产,车桥业务由在全国布局的北部集群(丹东工厂、诸城工厂)、南部集群(湖北工厂)、东部集群(广州工厂、嘉兴工厂)、西部集群(柳州工厂、重庆工厂)、零部件集群等5大集群生产基地共同完成。
(3)销售模式。①公司的皮卡业务采取经销商代销和大客户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的直营店及一、二级经销商网络遍布全国各地,大客户直销团队不断增强。②客车业务和特种车业务,主要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商代销为辅的销售模式。③车桥零部件业务,采取订单式销售模式。
④公司海外销售业务,通过销售代理、直销等多种模式实现销售订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3,802,635,877.06 | 4,026,117,706.99 | 4,025,421,589.17 | -5.55 | 4,271,847,086.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81,658,465.05 | 2,151,599,014.53 | 2,151,845,351.59 | -21.84 | 2,485,894,977.05 |
营业收入 | 1,363,644,510.86 | 1,671,565,663.13 | 1,671,565,663.13 | -18.42 | 2,479,884,368.03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363,644,510.86 | 1,659,153,795.86 | 1,659,153,795.86 | -17.81 | 1,706,998,923.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9,940,549.48 | -334,295,962.54 | -333,974,103.46 | 不适用 | -458,645,592.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77,564,583.92 | -356,913,371.62 | -356,591,512.54 | 不适用 | -509,482,734.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166,720.24 | -170,948,107.49 | -170,948,107.49 | 不适用 | -450,264,108.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52 | -14.42 | -14.40 | 减少10.1个百分点 | -16.7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49 | -0.49 | 不适用 | -0.6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49 | -0.49 | 不适用 | -0.68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99,400,948.27 | 357,249,982.32 | 305,355,245.36 | 401,638,334.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1,701,390.12 | -89,730,007.83 | -86,897,578.87 | -221,611,572.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5,078,855.10 | -92,978,081.15 | -88,135,166.49 | -221,372,481.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6,467.69 | 25,687,100.16 | -205,944,384.89 | -75,465,903.2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4,191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3,346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北京维梓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97,895,000 | 97,895,000 | 14.4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钟革 | 29,726,000 | 29,726,000 | 4.4 | 0 | 无 | 0 | 未知 |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107,881,000 | 25,685,953 | 3.8 | 0 | 质押 | 25,685,953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王梓旭 | 20,260,000 | 20,260,000 | 3 | 0 | 无 | 0 | 未知 |
贾木云 | 0 | 9,864,801 | 1.4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毛路平 | 4,500,000 | 0.67 | 0 | 无 | 0 | 未知 | |
张利 | 2,445,400 | 3,145,500 | 0.47 | 0 | 无 | 0 | 未知 |
柯益文 | 668,300 | 2,699,400 | 0.4 | 0 | 无 | 0 | 未知 |
杨文杰 | 2,446,500 | 0.36 | 0 | 无 | 0 | 未知 | |
张少飞 | 2,424,772 | 0.36 | 0 | 无 | 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贾木云是北京维梓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东方舟控股(深圳)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维梓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其他8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况,其他8名股东本公司未知其之间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4亿元,同比减少18.42%。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0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