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9,940,549.48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4,654,804.62元。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