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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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二、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21 |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23813_A03号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23813_A03号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 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 焕 | |
中国 北京 | 2024年4月25日 |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一、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24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20]79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公开发行A股37,8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082,000.00元,发行上市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46,276,225.98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应承担的资本化发行上市费用为人民币139,095,000.03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发行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805,774.02元。截至2020年6月5日止,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13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798,082,000.00元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755903864210518的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6,717,858.25元,其中,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519,881.01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5,511.4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9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77,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5,705,221.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1,294,778.77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28日将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3,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余款人民币573,500,000.00元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755903864210123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6,139,657.48元,其中,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4,378,968.61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9,918.3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于2020年6月9日,本公司分别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 账户余额 | 存放 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 44250100002800002709 | 0.00 | 5,344.40 | 活期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3010122001883237 | 0.00 | 13,494.09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 755903864210518 | (注1) 798,082,000.00 | 6,672.96 | 活期 |
合计 | 798,082,000.00 | 25,511.45 |
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包含未支付的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6,276,225.98元。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于2022年3月9日,本公司分别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 账户余额 | 存放 方式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748475413848 | 0.00 | 9,611.93 | 活期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3010122002134360 | 0.00 | 19,591.42 | 活期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41034100040037499 | 0.00 | 43,227.69 | 活期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9120180801003110 | 0.00 | 945.13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03864210123 | (注2) 573,500,000.00 | 36,542.19 | 活期 |
合计 | 573,500,000.00 | 109,918.36 |
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包含未支付的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2,403,334.4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5月8日公布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计划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备案核准情况 |
1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6,959.78 | 6,775.71 | 9,775.71 | 深福田发改备案(2019)0010号 |
2 |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 33,292.01 | 32,411.49 | 24,370.60 | 深福田发改备案(2019)0012号 |
3 | 总部建设项目 | 16,409.71 | 15,975.70 | 15,975.70 | 深福田发改备案(2019)0011号 |
4 | 研究院建设项目 | 10,017.90 | 9,752.94 | 14,793.83 | 深福田发改备案(2019)0009号 |
5 | 补充营运资金 | 15,235.33 | 13,264.74 | 13,264.74 | |
合计 | 81,914.73 | 78,180.58 | 78,180.5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述项目进行募集资金投入,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2年2月18日公布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计划 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 备案核准情况 |
1 |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 | 58,015.43 | 45,900.00 | 不适用 |
2 | 补充营运资金 | 14,800.00 | 11,800.00 | |
合计 | 72,815.43 | 57,7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述项目进行募集资金投入,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其中:
(1)公司将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由购置及租赁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公司的使用面积会比原始计划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
(2)由于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办公场所建设方式由购置及租赁办公楼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项目建设期间预期将有所延长。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量,将上述两个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上述变更已经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变更:
(1)公司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构成,减少购置写字楼、并增加租赁的实施方式,并合理控制项目管理性开支成本;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人民币3,000.00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人民币5,040.89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究院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了在各区域的租赁、购置写字楼计划。
(2)公司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3,000.00万元。
(3)公司将“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5,040.89万元。
(4)公司将“总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上述变更已经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龙湖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北京龙湖石家庄九里晴川项目室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合同”及“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公区装修工程及华北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批量精装工程”变更为“中海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海云鼎湖居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工程一标段”及“中海云鼎湖居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工程三标段”。
上述变更已分别经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6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开封国宾府项目1-3#、5-15#楼室内装修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及“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横琴万象世界项目二期精装修工程 I 标段”变更为“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新增子项目“郑州市.郑东万象城.一期二标段2#楼”以及新增项目“越秀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佛山越秀博爱湖地块项目1-6栋、13-16栋、22-24栋精装修工程”。
上述变更已分别经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82,051,119.45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266367_A06号)。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4,639,933.42元及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941.98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266367_A01号)。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五)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人民币325,688,594.18元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 | 期限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预期年化收益率(以实际为准) |
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4,300.00 | 2023.04.28-2024.04.24 | 14,300.00 | 3.30% |
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700.00 | 2023.04.28-2024.04.24 | 10,700.00 | 3.30% |
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然支行 | 存款类 | 5,371.38 | / | 5,371.38 | 约定存款利率 |
4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 存款类 | 2,197.48 | / | 2,197.48 | 约定存款利率 |
合计 | / | 32,568.86 | / | 32,568.86 | / |
2、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人民币58,460,099.62元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 | 期限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预期年化收益率(以实际为准)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然支行 | 存款类 | 2,520.25 | / | 2,520.25 | 约定存款利率 |
2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 存款类 | 3,325.76 | / | 3,325.76 | 约定存款利率 |
合计 | / | 5,846.01 | / | 5,846.01 | / |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或进行现金管理,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附表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面
1、 建议设立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用于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现金管理的专项台账,详细记录了各理财产品的产品类别、起止时间、申购金额以及资金来源构成等信息,募集资金存取流向清晰。不存在购买不符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要求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但是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未设置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存在将募集资金转入一般户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以及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共同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为了更清晰更规范的进行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建议公司尽快设立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后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对财务部及相关操作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
2、 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息未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共计2,030.02万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于2024年4月24日到期,因银行尚未结息,收益合计数中暂未包含),其中2023年度收益共计506.65万元,考虑到募集资金为专项资金,其理财收益转回到募集资金专户更为规范,建议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结息后及时、足额转回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前述款项截至2024年4月25日已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也承诺未来将确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对财务部及相关操作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金额(注3) | 78,180.58 |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51.9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040.8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671.7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672.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注4) | 32.84%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2) |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3)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5)=(2)+(3)+(4)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6)= (5)/(1) | 项目达到预期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是 | 6,775.71 | 9,775.71 | 1,330.52 | 4,176.73 | 1,163.26 | 6,670.51 | 68.24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32,411.49 | 24,370.60 | 4,266.88 | 10,955.46 | 2,435.58 | 17,657.92 | 72.46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总部建设项目 | 是 | 15,975.70 | 15,975.70 | 820.01 | 1,038.28 | 194.89 | 2,053.18 | 12.85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究院建设项目 | 是 | 9,752.94 | 14,793.83 | 1,787.70 | 5,479.48 | 758.26 | 8,025.44 | 54.25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13,264.74 | 13,264.74 | 0.00 | 13,264.74 | 0.00 | 13,264.7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8,180.58 | 78,180.58 | 8,205.11 | 34,914.69 | 4,551.99 | 47,671.79 | 60.98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 | |
合计 | 78,180.58 | 78,180.58 | 8,205.11 | 34,914.69 | 4,551.99 | 47,671.79 | 60.98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区域拓展工作开展受阻,且各区域项目的承接、执行、完工等方面均出现一定的滞后情况,致使区域中心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投资进度相对放缓。此外,随着近几年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公司不断优化调整区域建设战略方案,故募投项目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2、信息化建设项目:随着公司业务快速扩张以及对新业态的拓展,公司对信息化建设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要求不断提升,市场环境对数据化建设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对信息化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予以调整,与时俱进地对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处理,信息化项目从研发到方案讨论、方案确定、开发测试、上线,周期需要较长的时间,故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3、研究院建设项目: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研发项目工作推进受到了一定阻碍,尤其是项目场地自建工作未能如期开展,致使项目进度未达预期,另一方面,在国家政策大力推行装配式装修的趋势下,公司预期将进一步开展装配式装修的技术研发与储备工作,综合导致研究院建设项目延期。 4、总部建设项目: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工作推进受到了一定阻碍,尤其是项目场地自建工作未能如期开展,致使项目进度未达预期。 以上项目均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截至到2023年末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此类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此类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变更: (1)公司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构成,减少购置写字楼、并增加租赁的实施方式,并合理控制项目管理性开支成本;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人民币3,000.00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人民币5,040.89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究院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了在各区域的租赁、购置写字楼计划。 |
(2)公司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3,000.00万元。 (3)公司将“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5,040.89万元。 (4)公司将“总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上述变更已经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其中: (1)公司将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由购置及租赁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公司的使用面积会比原始计划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 (2)由于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办公场所建设方式由购置及租赁办公楼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项目建设期间预期将有所延长。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量,将上述两个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上述变更已经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变更: (1)公司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构成,减少购置写字楼、并增加租赁的实施方式,并合理控制项目管理性开支成本;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人民币3,000.00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人民币5,040.89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究院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了在各区域的租赁、购置写字楼计划。 (2)公司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3,000.00万元。 (3)公司将“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5,040.89万元。 (4)公司将“总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
上述变更已经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82,051,119.45元。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人民币325,688,594.18元进行现金管理。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此类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或进行现金管理,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
注3:此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28,082,000.00元扣除发行上市费用总额人民币146,276,225.98元。注4:此处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以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算。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金额(注5) | 57,129.48 |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437.9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863.7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613.9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097.8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注6) | 14.1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2) |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3)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5)=(2)+(3)+(4)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6)= (5)/(1) | 项目达到预期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 | 是 | 45,329.48 | 45,329.48 | 19,463.99 | 9,912.08 | 10,437.90 | 39,813.97 | 87.8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11,800.00 | 11,800.00 | - | 11,800.00 | - | 11,8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7,129.48 | 57,129.48 | 19,463.99 | 21,712.08 | 10,437.90 | 51,613.97 | 90.35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 | |
合计 | 57,129.48 | 57,129.48 | 19,463.99 | 21,712.08 | 10,437.90 | 51,613.97 | 90.3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此类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此类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此类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龙湖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北京龙湖石家庄九里晴川项目室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合同”及“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公区装修工程及华北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批量精装工程”变更为“中海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海云鼎湖居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工程一标段”及“中海云鼎湖居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工程三标段”。 上述变更已分别经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6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开封国宾府项目1-3#、5-15#楼室内装修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及“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横琴万象世界项目二期精装修工程 I 标段”变更为“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新增子项目“郑州市.郑东万象城.一期二标段2#楼”以及新增项目“越秀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佛山越秀博爱湖地块项目1-6栋、13-16栋、22-24栋精装修工程”。 上述变更已分别经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此类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4,639,933.42元及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941.98元。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人民币58,460,099.62元进行现金管理。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此类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
注5:此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7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5,705,221.23元。注6:此处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以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算。
附表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 |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期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9,775.71 | 1,330.52 | 4,176.73 | 1,163.26 | 6,670.51 | 68.24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 24,370.60 | 4,266.88 | 10,955.46 | 2,435.58 | 17,657.92 | 72.46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总部建设项目 | 总部建设项目 | 15,975.70 | 820.01 | 1,038.28 | 194.89 | 2,053.18 | 12.85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究院建设项目 | 研究院建设项目 | 14,793.83 | 1,787.70 | 5,479.48 | 758.26 | 8,025.44 | 54.25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64,915.84 | 8,205.11 | 21,649.95 | 4,551.99 | 34,407.05 | 53.00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其中: (1)公司将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由购置及租赁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公司的使用面积会比原始计划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 (2)由于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办公场所建设方式由购置及租赁办公楼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项目建设期间预期将有所延长。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量,将上述两个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上述变更已经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或者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变更: (1)公司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构成,减少购置写字楼、并增加租赁的实施方式,并合理控制项目管理性开支成本;将“区域 |
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人民币3,000.00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人民币5,040.89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究院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了在各区域的租赁、购置写字楼计划。 (2)公司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3,000.00万元。 (3)公司将“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5,040.89万元。 (4)公司将“总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上述变更已经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区域拓展工作开展受阻,且各区域项目的承接、执行、完工等方面均出现一定的滞后情况,致使区域中心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投资进度相对放缓。此外,随着近几年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公司不断优化调整区域建设战略方案,故募投项目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2、信息化建设项目:随着公司业务快速扩张以及对新业态的拓展,公司对信息化建设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要求不断提升,市场环境对数据化建设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对信息化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予以调整,与时俱进地对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处理,信息化项目从研发到方案讨论、方案确定、开发测试、上线,周期需要较长的时间,故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3、研究院建设项目: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研发项目工作推进受到了一定阻碍,尤其是项目场地自建工作未能如期开展,致使项目进度未达预期,另一方面,在国家政策大力推行装配式装修的趋势下,公司预期将进一步开展装配式装修的技术研发与储备工作,综合导致研究院建设项目延期。 4、总部建设项目: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工作推进受到了一定阻碍,尤其是项目场地自建工作未能如期开展,致使项目进度未达预期。 以上项目均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截至到2023年末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附表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 |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期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 |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 | 45,329.48 | 19,463.99 | 9,912.08 | 10,437.90 | 39,813.97 | 87.8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45,329.48 | 19,463.99 | 9,912.08 | 10,437.90 | 39,813.97 | 87.83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业主方新的年度战略分配调整及装修需求变化,以及结合项目实际施工情况,并经公司与业主方友好协商,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龙湖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北京龙湖石家庄九里晴川项目室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合同”及“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公区装修工程及华北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批量精装工程”变更为“中海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新增子项目“中海云鼎湖居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工程一标段”及“中海云鼎湖居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工程三标段”。 上述变更已分别经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6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开封国宾府项目1-3#、5-15#楼室内装修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及“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横琴万象世界项目二期精装修工程 I 标段”变更为“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新增子项目“郑州市.郑东万象城.一期二标段2#楼”以及新增项目“越秀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佛山越秀博爱湖地块项目1-6栋、13-16栋、22-24栋精装修工程”。 上述变更已分别经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