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就中天精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24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20]79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A股37,8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082,000.00元,发行上市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46,276,225.98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应承担的资本化发行上市费用为人民币139,095,000.03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发行上市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805,774.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 92,808.20 |
减:发行费用 | 14,627.62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78,180.58 |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47,671.79 |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8,205.11 |
项目 | 金额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32,568.86 |
加:收到归还的补充流动资金 | -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2,062.62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55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77,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05,221.2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294,778.7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 57,700.00 |
减:发行费用 | 570.52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57,129.48 |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51,613.97 |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19,362.00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5,846.01 |
加:收到归还的补充流动资金 | -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339.59 |
加: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1.90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99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6月制订了《深
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公司根据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对《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上述3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共计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型 | 期末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 44250100002800002709 | 协议账户 | 5,344.4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3010122001883237 | 协议账户 | 13,494.0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 755903864210518 | 协议账户 | 6,672.96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 25,511.45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上述5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共计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型 | 期末余额 |
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 748475413848 | 协议账户 | 9,611.93 |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 73010122002134360 | 协议账户 | 19,591.42 |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41034100040037499 | 协议账户 | 43,227.69 |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39120180801003110 | 协议账户 | 945.13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 755903864210123 | 协议账户 | 36,542.19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 109,918.3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由购置及租赁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公司的使用面积会比原始计划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项目投资总额未发生变化;同时,由于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办公场所建设方式由购置及租赁办公楼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项目建设期间预期将有所延长,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将上述两个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变更已经2021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或者延期相关募投项目的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变更:①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调整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构成,减少购置写字楼、并增加租赁的实施方式,并合理控制项目管理性开支成本;将“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中的人民币3,000.00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人民币5,040.89万元募集资金金额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究院建设项目”;根据公司对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相应调整了在各区域的租赁、购置写字楼计划。②信息化建设项目: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3,000.00万元。③研究院建设项目:将“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增加投资人民币5,040.89万元。④总部建设项目:将“总部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前述变更已经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龙湖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北京龙湖石家庄九里晴川项目室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合同”及“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公区装修工程及华北区域邯郸翰林府海棠苑11-17#楼批量精装工程”变更为“中海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海云鼎湖居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工程一标段”及“中海云鼎湖居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工程三标段”。前述变更已分别经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6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的置业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中部区域开
封国宾府项目1-3#、5-15#楼室内装修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及“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横琴万象世界项目二期精装修工程I标段”变更为“华润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的新增子项目“郑州市.郑东万象城.一期二标段2#楼”以及新增项目“越秀地产精装修工程项目”的子项目“佛山越秀博爱湖地块项目1-6栋、13-16栋、22-24栋精装修工程”。前述变更已分别经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266367_A06号),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2,051,119.45元。2020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051,119.45元置换预先投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资金置换已于2020年度完成。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266367_A01号),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筑装饰工程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94,639,933.42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009,941.98元(不含增值税)。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4,639,933.42元及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941.98元,前述资金置换已于2022年度完成。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故无需归还,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故无需归还,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人民币32,568.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期末余额 (人民币万元) | 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率(以实际为准)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4,300.00 | 2023.04.28-2024.04.24 | 3.30% |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期末余额 (人民币万元) | 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率(以实际为准)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700.00 | 2023.04.28-2024.04.24 | 3.3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然支行 | 存款类 | 5,371.38 | - | 约定存款利率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 存款类 | 2,197.48 | - | 约定存款利率 |
合计 | 32,568.86 | - | -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可转债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5,846.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期末余额 (人民币万元) | 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率(以实际为准)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然支行 | 存款类 | 2,520.25 | / | 约定存款利率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 存款类 | 3,325.76 | / | 约定存款利率 |
合计 | 5,846.01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或进行现金管理,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形,置换情况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況”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情况”之“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未设立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及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共同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未设置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存在将募集资金转入一般户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以及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共同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但公司已建立现金管理的专项台账,详细记录各理财产品的产品类别、起止时间、申购金额以及资金来源构成等信息,募集资金存取流向清晰。不存在购买不符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要求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公司已对财务部及相关操作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并将尽快设立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后续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募集资金管理。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息未及时归还的情况
公司存在未及时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共计2,030.02万元(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于2024年4月24日到期,因银行尚未结息,收益合计数中暂未包含),其中2023年度收益共计506.65万元。公司已对财务部及相关操作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前述款项截至2024年4月25日已全部转回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承诺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结息后及时、足额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承诺未来也将确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工程子项目超额使用募集资金后转回的情况
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筑装饰工程项目”之“新希望地产集团精装修工程项目”项下的工程子项目“苏州市锦麟芳华项目批量精装修工程二标段”在2023年1月份存在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09.14万元的情形。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核查募集资金实际管理和使用情况时发现上述情况后,已及时将该部分超额资金于2023年3月28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组织财务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理解和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避免类似情形再次发生。上述情况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未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筑装饰工程项目”超额使用募集资金,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资金。上述情况主要涉及工资和奖金等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农民工工资以及材料费等零星项目支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补充审议通过。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23813_A03号),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针对“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述事项,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在保荐机构的督促下已采取优化措施。保荐机构对中天精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慈 | 杨 斌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金额 | 78,180.58 |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51.99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040.8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671.79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672.1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2.84%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期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是 | 6,775.71 | 9,775.71 | 1,163.26 | 6,670.51 | 68.24%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32,411.49 | 24,370.60 | 2,435.58 | 17,657.92 | 72.46%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总部建设项目 | 是 | 15,975.70 | 15,975.70 | 194.89 | 2,053.18 | 12.85%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究院建设项目 | 是 | 9,752.94 | 14,793.83 | 758.26 | 8,025.44 | 54.25%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13,264.74 | 13,264.74 | 13,264.7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8,180.58 | 78,180.58 | 4,551.99 | 47,671.79 | 60.98%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 | 0 | 0 | 0 |
合计
合计 | 78,180.58 | 78,180.58 | 4,551.99 | 47,671.79 | 60.98%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区域拓展工作开展受阻,且各区域项目的承接、执行、完工等方面均出现一定的滞后情况,致使区域中心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投资进度相对放缓。此外,随着近几年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公司不断优化调整区域建设战略方案,故募投项目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2、信息化建设项目:随着公司业务快速扩张以及对新业态的拓展,公司对信息化建设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要求不断提升,市场环境对数据化建设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对信息化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予以调整,与时俱进地对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处理,信息化项目从研发到方案讨论、方案确定、开发测试、上线,周期需要较长的时间,故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3、研究院建设项目: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研发项目工作推进受到了一定阻碍,尤其是项目场地自建工作未能如期开展,致使项目进度未达预期,另一方面,在国家政策大力推行装配式装修的趋势下,公司预期将进一步装配式装修的技术研发与储备工作,综合导致研究院建设项目延期。 4、总部建设项目:受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工作推进受到了一定阻碍,尤其是项目场地自建工作未能如期开展,致使项目进度未达预期。 以上项目均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截至到报告期末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況”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情况”之“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況”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情况”之“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況”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之“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況”之“(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之“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況”之“(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之“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或进行现金管理,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金额 | 57,129.48 |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437.9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863.7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613.9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097.8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4.1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期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 | 是 | 45,329.48 | 45,329.48 | 10,437.90 | 39,813.97 | 87.8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1,800.00 | 11,800.00 | 11,8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7,129.48 | 57,129.48 | 10,437.90 | 51,613.97 | 90.35%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 | 0 | 0 | 0 | ||||||
合计 | 57,129.48 | 57,129.48 | 10,437.90 | 51,613.97 | 90.3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況”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情况”之“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況”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之“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況”之“(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之“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況”之“(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之“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或进行现金管理,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
附表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期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9,775.71 | 1,163.26 | 6,670.51 | 68.24%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 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 24,370.60 | 2,435.58 | 17,657.92 | 72.46%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总部建设项目 | 总部建设项目 | 15,975.70 | 194.89 | 2,053.18 | 12.85%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究院建设项目 | 研究院建设项目 | 14,793.83 | 758.26 | 8,025.44 | 54.25%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64,915.84 | 4,551.99 | 34,407.05 | 53.00%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況”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情况”之“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公告“附表1”。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附表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期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 | 建筑装饰工程项目 | 45,329.48 | 10,437.90 | 39,813.97 | 87.8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45,329.48 | 10,437.90 | 39,813.97 | 87.83%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況”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情况”之“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