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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捐赠事项概述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慈善公益、关爱助学、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社会公益事业实施捐赠,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对外捐赠事项的具体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对外捐赠事项将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体现,符合公司发展理念和价值观要求。本次对外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89 |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 公告编号:2024-027 |
债券代码:127055 |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