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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精装: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全体监事积极参加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有效行使了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3-101)《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4-26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款项专项说明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拟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6)《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8-28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计提2023年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4)《关于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10-28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计提2023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11-17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12-121)《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有关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控制了公司经营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5、公司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6、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无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

7、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宜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8、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

为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监督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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