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4年下半年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公司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 其他说明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