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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1439 证券简称:泓淋电力 公告编号:2024-014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威海经技区浦东路9-10号厂区”变更为“威海经区九龙路南、金诺路西地块”。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87号文《关于同意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9,7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99元。截至2023年3月14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72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4,627,2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46,906,654.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7,720,545.15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040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
1电源线智能制造及产能提升项目40,767.8140,767.8136,119.98
1.1威海电源线技术改造项目11,989.4211,989.4210,922.31
1.2智能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电源线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28,778.3928,778.3925,197.67
2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14,118.2414,118.247,871.02
3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15,000.00
总计69,886.0569,886.0558,990.99

注:2023年5月,威海电源线技术改造项目已结项;2023年4月,智能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电源线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已结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772.0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99,886.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9,9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泰国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995.00万元投资建设“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中,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29,9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电源连接装置-泰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累计投入1,319.39万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54,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公司目前注册地,即威海经区浦东路9-10号厂区,在“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综合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布局需要,将其实施地点变更为经区九龙路南、金诺路西地块,公司已取得鲁(2023)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50964号《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除此之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其他变更。本次实施地点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进而对原定规划进行合理调整。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将为后续的产能建设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资源,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进而对原定规划进行的合理调整。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将为后续的产能建设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资源,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认为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威海经技区浦东路9-10号厂区”变更为“威海经区九龙路南、金诺路西地块”,本次变更实施地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泓淋电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实

施地点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泓淋电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特种线缆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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