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3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公告编号:2024-051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4月24日,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五山路261号农装所大院自编26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1、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3、上述议案1、3、4、5、6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二),并按照以下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30-12:00,14:00-17:00
(二)现场参会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五山路261号农装所大院自编26号楼,董秘办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一龙联系电话:020-29166030传真:020-29166030电子邮箱:zhengquanbu@frontop.cn
(四)现场参会登记方式
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二),并按照以下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请于2024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秘办。
(1)通过信函登记的,来信请寄:广东省广州市五山路261号农装所大院自编26号楼,收件人:董秘办,电话:020-29166030,邮编:510000(信函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通过传真登记的,传真请发:020-291660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参会股东登记表
3.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13”,投票简称为“凡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全称) | |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 □ 否 □ |
代理人姓名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2024年5月15日17:00以前送达、书面信函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董秘办,不接受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4、此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附件三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