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证报告 1-2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9/ F , Block A , Fu Hua Mansion , No . 8 , Chao yang men Be idajie , Do ng c he ng Dist r ict , Be iji ng , 10 00 27 , P R China |
联系电话:
telephone:
传真:
facsimile:
+86( 10)6554 2288+86( 10)6554 2288
+86( 10)6554 7190+86( 10)6554 7190
XYZH/2024GZAA2F0135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对后附的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拓数创)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凡拓数创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凡拓数创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凡拓数创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凡拓数创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XYZH/2024GZAA2F0135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6 号 ”文批复,本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58.34万股,发行价格为25.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45,980,85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后余额 580,422,956.50 元,已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总额 645,980,85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 90,079,862.6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5,900,987.36 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出具了 XYZH/2022GZAA20625《验资报告》。
2023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15,623,092.78 元,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费用后净额 8,674,967.72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专户余额为 16,013.62 万元。包括对外购买理财尚未赎回金额 10,3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26,313.6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A | 募集资金净额 | 55,590.10 | |
B1 | 截止期初累计发生额 | 募投项目投入 | 8,782.93 |
B2 | 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201.26 | |
B3 | 购买的未到期的银行存款理财 | -- | |
C1 | 本期发生额 | 募投项目投入 | 21,562.31 |
C2 | 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867.50 | |
C3 | 购买的未到期的银行存款理财 | 10,300.00 |
D1=B1+C1 | 截止期末累计发生额 | 募投项目投入 | 30,345.24 |
D2=B2+C2 | 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1,068.76 | |
D3=C3 | 购买的未到期的银行存款理财 | 10,300.00 | |
E=A-D1+D2-D3 | 截止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6,013.62 | |
F=E+D3 | 截止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26,313.62 |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在相关商业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与该等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平安银行广州信源支行 | 15473658720041 | 8,723,024.33 | 3,037,158.37 | 11,760,182.7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 8204007880150000 2357 | 45,297,408.99 | 1,551,517.66 | 46,848,926.65 |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科学 城支行 | 3602090729200469 005 | 1,218,311.24 | 1,151,167.30 | 2,369,478.54 |
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 3990001001003379 85 | 50,000,000.00 | 1,726,845.26 | 51,726,845.26 |
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 部 | 2064181358000281 | 40,000,000.00 | 1,623,402.32 | 41,623,402.32 |
中信银行广州黄埔支行 | 8110901013301497 104 | - | 32,808.99 | 32,808.9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4405720104002151 7 | 5,478,030.86 | 276,070.83 | 5,754,101.69 |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 东路支行 | 120909209010906 | 20,471.77 | 20,471.77 | |
注:利息收入为理财产品收益以及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费用的净额,2023 年末余额实际为 9,419,442.50,与上述一、(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中 D2 的累计余额 10,687,629.96 元差异 1,268,187.46 元,主要是公司使用了节余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单位:万元
55,590.10 | 21,562.31 | |||||||||
30,345.24 | ||||||||||
7,284.34 | ||||||||||
13.10% | ||||||||||
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 | 是 | 11,858.66 | 442.00 | -- | 442.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数字创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5,504.91 | 5,504.91 | 1,169.74 | 2,975.17 | 54.05 | 2025 年 3 月 29 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 心建设项目 | 否 | 7,626.90 | 7,626.90 | 1,855.85 | 4,256.89 | 55.81 | 2024 年 9 月 29 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 | 否 | - | 18,701.00 | 4,544.36 | 4,544.36 | 24.30 | 2024 年 9 月 29 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7,992.36 | 10,126.82 | 101.2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4,990.47 | 42,274.81 | 15,562.31 | 22,345.24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12,000.00 | 6,000.00 | 8,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的超募资 金 | - | 1,315.29 | - | - | |||||||
- | 13,315.29 | 6,000.00 | 8,000.00 | ||||||||
34,990.47 | 55,590.10 | 21,562.31 | 30,345.24 | ||||||||
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已变更项目;数字创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 目、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 |||||||||||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 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事项。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已变更项目,本次在原募投项目基础上使用 超募资金增加投入,主要是基于市场需求增长、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近年来实际运营情况,公司设立数 字创意制作基地,能进一步扩大总部的场地办公面积,有利于缓解目前办公场地不足和员工数量快速增 长的矛盾,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建立基础。本次项目通过扩大场地面积、升级服务器等硬件设备、扩 充制作人员数量,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数字创意产品制作能力,进而扩大市场覆盖区域,加强和巩固公司 的服务能力,以期能更加及时、高效、高质量地服务客户,提升客户满意度,巩固业务的市场竞争能力。 | |||||||||||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6,000 万元。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
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从 募集资金专户转至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000 万元。 | |
无 | |
无 | |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187.5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 |
无 | |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 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2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5,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10,300.00 万元。 | |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承诺投资总额为 10,000.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为 10,126.82 万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26.82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为募集资金产 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6.3.6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 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 审议等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前述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26.82 万元,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无需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 |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 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中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10,300.00 万元,暂存在理财账户。 | |
无 |
万元
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 地项目 | 数字创意制 作基地项目 | 18,701.00 | 4,544.36 | 4,544.36 | 24.30 | 2024 年 9 月 29 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8,701.00 | 4,544.36 | 4,544.36 | 24.30 | |||||
一、“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 ”变更为 “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 ”: 1.变更原因:为使募投项目进一步贴合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数 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 ”追加投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名称变为“总部数字创意制作基地项目 ”,本次在原募投项目基础 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入,主要是基于市场需求增长、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近年来实际运营情况,公司设立数字创意制 作基地,能进一步扩大总部的场地办公面积,有利于缓解目前办公场地不足和员工数量快速增长的矛盾,为公司未来的 快速发展建立基础。本次项目通过扩大场地面积、升级服务器等硬件设备、扩充制作人员数量,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数字 创意产品制作能力,进而扩大市场覆盖区域,加强和巩固公司的服务能力,以期能更加及时、高效、高质量地服务客户, 提升客户满意度,巩固业务的市场竞争能力。 2.决策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3.信息披露情况:《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公告。 | |||||||||
无 | |||||||||
无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