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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披露《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年前三季度已完成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06,804,142.65元,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企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3,885,940.8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352,816,025.66元;母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为-456,013,148.2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33,617,230.55元。根据《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公司2023年度计划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期末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5日披露《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年前三季度已完成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06,804,142.65元,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形势,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等资金需求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稳健经营,2023年度公司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利。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稳健经营,2023年度公司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利,期末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当前公司实际情况拟定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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