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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光电: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8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4月14日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3年薪酬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核发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担任职务薪酬(万元)
1王平监事会主席26.27
2周翠娥监事36.48
3苏永伟监事48.55

注:以上薪酬为含税金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同时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其与岗位相关的薪酬、绩效奖励及其他激励形式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在公司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则不领取薪酬。鉴于本议案与全体监事利益相关,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205,904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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