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226010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18,512,055.10元,实收股本366,122,195.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产生的原因
1、2019年以前,由于主营业务长期处于持续亏损状态,致使未弥补亏损累积较多,超过了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2、2020年公司完成重整后,现有主业规模较小,公司经营效益尚不能较快的覆盖前期累计亏损。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保持现有业务稳定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改善公司经营情况、实现公司持续发展。为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巩固公司现有主力产品市场,加强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提高盈利规模。
2、积极开拓新的业务方向,通过多元化发展来保障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
四、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于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能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和通过公开发行证券进行再融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