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4年度第一期)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500万元,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3号”文同意,公司51,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华宏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77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1,500万元(515.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1,500万元(515.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年1月10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8年12月1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8年12月1日
三、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公司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该项目建筑工程部分已完工,部分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成。虽然公司已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但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及核心设备选型复杂、采购周期延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定制化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调试等出现不同程度放缓。因此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决定将“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将持续跟踪华宏科技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督促华宏科技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4年度第一期)》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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