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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净利润-193,510,302.80元,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8,808,814.1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290,054,544.81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32,009,307.87元,年末未分配利润682,921,521.92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如下:“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股利分配的具体条件: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结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计划,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及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角度出发,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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