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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形式,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的议案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4.27《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8.18《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10.2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10.26《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5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12.4《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列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对会议召开程序、表决事项、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落实。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2023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运作规范,财务运作规范。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证关联交易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四)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公司定期报告、控制权变更等重大事项建立内幕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五)关于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3.2023年,公司未有违反内部控制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规范地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

(二)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切实发挥好监督检查职能;

(四)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与监管,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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