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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4-01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12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在铁岭市凡河新区昆仑山路42号38-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详尽分析了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2023年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处理遵循一贯性原则,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5 次会议,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786,406.1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936,830.72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719,097,994.0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623.90元。

目前,公司处于向新能源业务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全力拓展新能源及相关配套业务,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考虑,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

司资产安全、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3.2023年,公司未有违反内部控制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

职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健全,内部运作规范,财务运作规范。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证关联交易公允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公司定期报告、控制权变更等重大事项建立内幕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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