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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 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尚不满足《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件,且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所以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21,533,767.1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256,655.3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24,623,337.8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充分考虑当前盈利状况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转增资本公积,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自身经营模式及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综合考虑,现将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信息行业,目前我国电子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已进入快速发展通道,行业发展目标向着无人化、智能化发展,人才和技术是行业竞争中极为重要的竞争要素,为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公司需持续投入大量的研发资源进行技术攻关,引进高精尖的研发人才,由此需占用大量的资金进行研发投入。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从事电子信息装备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芯片、设备、系统等电子信息装备产品研制能力。当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大对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进一步增强研发实力,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争取为股东赢得良好回报。

(三)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6,290,795.29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3,256,655.3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24,623,337.85元。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持续成长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开拓新客户、新区域,拓展新的应用场景,特别是芯片、无人化、智能化系统的研发项目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人才储备、技术研发、产能扩产及市场拓展,公司决定留存资金以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 未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之一为:“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量较大,所以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3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等相关资金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将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用水平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将继续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同时,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建立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3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 500万元(含),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18,233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34,911,641.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公司以现金对价回购公司股份,视同2023年现金分红34,911,641.50元。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且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我们认为该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已充分考虑目前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自身经营模式及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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