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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东电子: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推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资产池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额度在上述业务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银行为满足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筹管理、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的,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票据、存单、理财产品、债券等。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银行对入池的纸质、电子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2、业务期限

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

3、实施额度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合作银行

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业务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可以互相担保,也可为自身提供担保。

二、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有可能对公司资产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风险可控。

三、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有权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推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资产池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额度在上述业务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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