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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东电子: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8,975,993.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1,953,467.41元,2023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97,599.38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2,224,430.28元。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42,439.37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2,672,610.15元。

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在公司2023年度不分红的情况下,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86,880,000.00元,满足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鉴于公司在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在扩展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投资发展,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围绕产业持续投入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 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核查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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