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人”)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地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顾地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通过委托理财所参与的金融理财计划,投资方向主要为我国金融市场上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投资授权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除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以外的其他理财产品。
(2)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理财产品,拟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在该额度的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3、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顾地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顾地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能够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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