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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2023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5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有效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 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监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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