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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瑞生物: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3470020号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瑞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易瑞生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易瑞生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易瑞生物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易瑞生物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易瑞生物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易瑞生物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6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16,966,6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1,613,251.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353,348.1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04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81,967张,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196,700.00元,扣除已经划扣的保荐及承销费用5,36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322,836,700.00元,已于2023年8月24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人民币8,648,107.3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548,592.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30001301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362.48万元(其中:

2023年度投入431.52万元,以前年度投入5,930.96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6,800.00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531.9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为1,904.82万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722.84万元(其中:

2023年度投入3,722.84万元,以前年度投入0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9,000.00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21.38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补回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税费36.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为19,718.2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2月5日,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开立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分别与上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5日,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开立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东兴证券分别与上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9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爱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医生物”)在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开立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爱医生物会同东兴证券与上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为更好的管理募集资金和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爱医生物实施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增加公司为实施主体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2月21日,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开立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东兴证券与上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募资资金类型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银行帐号截止日余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7921007880160000157229,891.50
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76537425527618,976,595.85
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1519886688669941,746.31
合计19,048,233.66
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74717755758253,078,795.92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4425010000080000564354,008,841.45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4425010000080000564259,879,909.02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75591895341020230,214,569.24
合计197,182,115.63
总额216,230,349.29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及附件2。

(二)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与‘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并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为3年至2024年2月4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

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8月24日。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3)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与‘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变更为“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一“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拟不再续租、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变更需要等。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目前,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509,554.7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082,836.80元,合计人民币32,592,391.5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305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303,683.2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91,503.62元(不含税),合计人民币38,895,186.84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4]23000130182号”)。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8月24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4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6,800.00万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800.00万元,现金管理余额3,000.00万元,其余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9,000.00万元,其余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附件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535.3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1.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62.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21,346.7117,535.33431.526,362.4836.282025年8月24日412.74
合计21,346.7117,535.33431.526,362.4836.282025年8月24日412.7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包括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租赁厂房B栋一至四层,以及“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该募投项目为分步实施,位于新政工业园的产线已投入运营,位于产业园的厂房及产线仍在建设中。 1、新政工业园租赁厂房:新政工业园内募投项目产线已建成并投入运营,投入总金额为2,450.96万元,约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11.48%;同时,该工业园区内还建有体外诊断业务产线(非募投项目产线),因体外诊断业务战略性大幅收缩,体外诊断业务产线自2023年下半年起已基本停产。鉴于前述体外诊断业务战略调整所带来的降本增效需要,加之公司自有产权的“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生产基地预计于2024年建设完工,届时新政工业园区募投项目产线将搬迁至产业园新建厂房,故2023年下半年,公司通过综合评估、内部挖潜,系统化管理和统筹调配了食品安全快检业务整体的产能资源,根据业务规划和各产线产能释放情况动态调整了募投项目产线的生产节奏,进而影响了该募投项目已建产线本年度应该实现的经济效益。
2、“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厂房仍在建设中,故尚未产生经济效益。为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质量以实现效益,公司结合产业园整体工程进度情况,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2月4日调整为2025年8月24日。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与‘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 2、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与‘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变更为“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6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509,554.7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082,836.80元,合计人民币32,592,391.59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8月24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4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6,80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800.00万元,现金管理余额3,000.00万元,其余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2:

2023年度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2,819.6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22.8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22.8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二期)8,800.717,935.892,342.342,342.3429.522025年8月24日不适用不适用
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11,262.6611,262.662025年8月24日不适用不适用
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994.926,756.311,380.501,380.5020.432025年8月24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6,0006,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5,058.2931,954.863,722.843,722.8411.65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二期)、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4年1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303,683.2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91,503.62元(不含税),合计人民币38,895,186.84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9,000.00万元,其余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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