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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瑞生物: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瑞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易瑞生物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利率期限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3、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

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占用公司授信额度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4、期限及授权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相关业务并签署协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时间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是进行外汇掉期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利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若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基于公司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准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披露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内审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进行,以

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防范外汇、利率变动给公司日常经营带来的风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张雪梅 余前昌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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